内蒙古自贸区政策明确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民族药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为加快落实改革任务,赋能民族医药传承创新与产业高质量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常青介绍了相关工作进展。
常青表示,民族药作为中华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传承民族文化、保障群众健康、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内蒙古自贸试验区获批以来,自治区医保局积极履行职责,通过完善医保准入机制、扩大医保覆盖范围等措施,努力提升各族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
据介绍,内蒙古已在落实国家医保目录28种蒙药的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将117种蒙成药、486种中蒙药饮片以及1289种蒙药医疗机构制剂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确保参保群众用药需求得到全面覆盖。
同时,自治区医保局还积极推动民族药走向全国。通过与青海、新疆等省份开展省际协同,已将26种优质民族药纳入相关省份的医保目录,进一步拓展了临床应用和产业发展空间。
在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准入方面,自治区医保局今年组织力量精准筛选出5种疗效显著、市场需求大、通用性强的优质民族药,向国家医保局推荐,争取实现突破。
未来,自治区医保局将继续以自贸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围绕《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部署,锚定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和医保惠民提质增效目标,持续推动民族药产业发展与国家医保政策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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