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通过高位统筹、系统推进,全面构建全域联动的工作格局,切实推动法治精神融入社会肌理。

政策引领,四级联动显实效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将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党政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自治区民委等4部门联合制定工作方案,提出23项具体措施,确保法律落地见效。从自治区到盟市、旗县、乡镇的四级联动机制全面建立,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工作格局。

立体传播,多维并举强声势

内蒙古通过创新形式和丰富内容,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矩阵。全区举办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等活动,推出10类54项活动,吸引超万名群众参与。各地将普法宣传与非遗展演、文博展示等有机结合,形成主场引领、全域联动的宣传态势。

分类施策,精准滴灌全覆盖

针对不同群体特点,内蒙古实施分类施策。在机关,法律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在企业,通过“车间微课堂”等载体开展普法宣讲;在社区,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在嘎查村,开展送政策、送技术等活动;在学校,将法治教育融入思政课程,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深入人心。

创新手段,融入日常润心田

内蒙古运用“数智互动”“服务窗口”“公共空间”等多种方式创新普法形式。通过网络答题、VR互动等数字化手段精准普法;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法治宣传角,在金融机构和商圈嵌入普法内容;利用社区宣传栏、文博场馆展陈等方式,让法治精神融入日常生活。

制度保障,全链条推进见效

内蒙古通过完善立法衔接机制、重点任务推进和保障体系构建,确保法律有效实施。修订地方性法规,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建立审核评估机制;推进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深化互嵌融居理念,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现共同繁荣发展。

文章素材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