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今年6月印发《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以来,在跨境贸易领域取得显著进展。目前已有中国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获批开展相关试点业务。 政策实施后,3家银行在全区5个试点地区为7家企业办理了79笔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业务,累计金额近3000万美元。其中,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成功办理首笔边境地区贸易外汇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业务,有效提升了结算效率。 为确保试点政策平稳落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采取多项措施:一是组织召开2场便利化业务政策辅导会和5次银行试点备案推进会;二是对全区盟市分局进行业务培训,并与辖内银行联合举办多场重点外贸企业政策宣讲会;三是高效完成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企业备案工作,已准入优质企业50家,其中包括28家中小企业和8家专精特新企业。 (文章素材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